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,明確把“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,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”擺在戰略任務的第一條,并具體提出“優化產業布局,促進重點產業在國內有序轉移”。產業轉移本質上是產業競爭力的動態調整,推動產業有序轉移是優化關鍵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重要舉措,也是防范制造業規模化外遷風險、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韌性的重要抓手。
目前,國內產業轉移規模持續擴大、質量水平顯著提升,中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中的“領頭雁”作用凸顯,西部地區承接新興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的步伐明顯加快。然而,當前全球產業鏈出現分散多元、內顧排他、區域強化等新特點,國際分工體系受到沖擊,外部環境動蕩疊加內部挑戰,我國產業轉移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,可以在頂層設計、制度供給、要素支持等方面加強保障。
產業轉移與國家戰略腹地建設情況
隨著國家戰略腹地建設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一系列政策出臺實施,我國地區間產業協作機制逐步建立,產業梯度轉移呈現出一定的有序性和結構性特征。
從空間流向來看,產業鏈內遷現象較為明顯,轉移企業數量呈增長態勢。從中國上市公司辦公地址所在省份的變化情況也發現,2018年前內遷企業數量維持在較低水平,2018年后內遷企業數量開始上升。
從行業結構來看,產業轉移行業格局也出現變化。早期以產業梯度轉移為主,轉出產業主要是資源、能源依賴度高的重化工業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業。而近年來,中西部地區開始在先進裝備制造、新型材料、高效農業等方面加大承接力度,不同地區間高端產業“平行轉移”現象逐漸增多。在發達地區孕育壯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始向具有一定政策優勢、工業基礎和區位優勢的中西部核心城市集聚,例如合肥芯片產業、武漢光纖通信產業、西安半導體產業、重慶新能源汽車產業等。
影響產業轉移與國家戰略產業腹地建設的制約因素
當前,在推動產業有序轉移與國家戰略腹地建設過程中,仍面臨一些結構性、機制性挑戰,需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重視并系統破解。
區域產業分工體系有待深化,產業協同發展機制仍需健全。當前,“內轉”機制仍不夠暢通,產業轉移地和承接地之間在利益分配、資源共享、環境治理等方面尚需加強統籌。部分地區在引進項目時,缺乏與其它腹地城市的產業差異化對比與選擇論證分析,地區間容易出現產業結構趨同和重復建設問題。部分腹地城市主導產業布局偏于分散,核心產業同質化現象一定程度存在,制約了地方特色競爭優勢的形成和產業集群能級提升。
中西部地區要素支撐與綜合配套能力仍需加強。中西部地區在產業鏈配套、基礎設施和物流網絡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間。具體表現為產業鏈條局部環節薄弱,供應商分布分散,生產性服務有一定欠缺,缺乏核心企業和關鍵環節帶動,企業較難形成規模效應。同時,物流園區、配送中心、數據中心等物流基礎設施體系,高端科研機構和創新平臺,人才結構與資金渠道等要素支撐體系也需進一步優化,以增強產業承接能力和可持續發展基礎。
以改革舉措加快推動國家戰略腹地建設
強化國家戰略腹地建設頂層設計。一是適時制定“國家戰略腹地建設”的有關頂層規劃,在財稅支持和資源傾斜等方面給予支持,形成“政策高地”和“成本洼地”。二是完善產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協作機制,推動建立省際間產業轉移統籌協調機制、重大承接項目促進服務機制等,統籌規劃關鍵產業備份的空間布局,引導各區域腹地實行差異化產業分工布局。三是設立產業轉移引導基金,在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發揮引導作用,提出產業轉移和承接的重點方向,并助力腹地城市主導產業和關鍵產業快速形成產業集群。四是完善稅收利益全周期共享機制,進一步明確轉出地和承接地之間的財權和事權劃分,完善稅收國家統籌和跨區域分配制度。五是完善戰略腹地的要素供給體系,建立東中西部資源對接交流平臺,完善要素跨區域動態調度、供給和組合配置的保障機制,實現“需求精準匹配--資源跨域流動--利益共享增值”的良性循環。
以集群化、全鏈條思路推進產業鏈配套建設。一是完善戰略腹地配套產業供給體系,在臨近區域合理布局原材料生產基地與相關生產性服務業。強化產業鏈垂直整合,持續“外引內育”,鼓勵和支持中西部地區圍繞主導產業建立完整的供應鏈集群,提高內遷企業的本地化采購率。發揮龍頭企業的“衛星效應”,通過“龍頭企業--重大項目--產業鏈--產業集群”發展路徑,培育共生型產業集群。二是完善供應鏈體系和產業生態,加大對產業鏈中薄弱環節的投入力度,增強產業鏈的根植性和完整性,由點及線拓展產業鏈條,實現產業梯度轉移和平穩有序過渡。三是優化供應鏈管理,提高供應鏈的靈活性和響應速度。四是加強產業配套服務體系建設,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、金融服務平臺、人力資源服務平臺等,建立產業鏈信息共享平臺,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信息互通和協作,發展跨區域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,完善公共信息、公共試驗、公共檢測、技術創新等服務平臺。
培育區域中心增長極,打造多極梯度腹地城市群。一是拓展或細化國家戰略腹地的劃分范圍,以城市群為單位劃定國家戰略腹地建設的主陣地,分層次、分領域、分時序推進一批具有戰略性、輻射性、引領性的產業集群發展。二是整合各腹地城市所涉及到的國家級、區域級或地市級產業發展戰略,將其協同納入國家戰略腹地建設的政策范疇,或升級替代,或歸并統一,進一步優化區域產業發展政策體系。三是形成“主核”城市腹地的新增長極,打造武漢、長沙、西安、重慶、成都等城市產業集群,加大對合肥、鄭州、南昌、太原、貴陽等的投資和扶持力度,集中力量將腹地中心城市打造成區域經濟增長極,而后發揮其強集聚和強輻射效應,帶動周邊腹地城市形成“雙核”或“三核”,提升各城市群內“中心--腹地”的協同效應。
做強“飛地經濟”,探索產業耦合共生機制。一是在核心城市與腹地城市之間建立更加精準的對接,遴選出一批產業協作結對城市,采用“飛地經濟”“飛地園區”模式,強化“核心--腹地”城市之間的產業協同。二是針對腹地城市發展需要,靈活運用“飛地經濟”的變異模式。欠發達地區可以向發達地區發起“科創飛地”“人才飛地”等“反向飛地”模式。腹地產業發展可發起“雙向飛地”“生態補償飛地”“總部飛地”等投資模式。三是明確“飛出地”與“飛入地”的權責邊界,建立“飛地經濟”轉出地和轉入地管理權責和利益分配長效機制。考慮雙方權責關系和出資比例后,對主要經濟指標和招商引資指標,可采用全額雙核算模式,積極協商和動態調整利益劃分比例。可參考浙江省“創新飛地”和“總部飛地”采取稅收(地方留成部分)全額返還“飛出地”的方式進行利益分享,政府內部考核時,由“飛出地”和“飛入地”協商劃分統計指標。
提升腹地產業“含新量”“含綠量”。一是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革命,推動傳統產業向新向高發展,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力度,提升傳統產業數字化滲透率,積極發展數字創新平臺,不斷開拓數字技術應用新場景,通過數據、算力集成加強信息互聯,實現跨領域、跨平臺交流。二是有針對性地引導腹地城市投資人工智能、算力算法、物聯網、區塊鏈、新材料等新興領域,打造腹地城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新高地。三是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,加強資源的循環利用和綜合利用,提高資源利用效率。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,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。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,加強水、土、氣等環境要素的監測和治理,守住生態環境、承載能力的“底線”。
原標題:高質量承接產業轉移,加強國家戰略腹地建設
作者:王濤、張照星
責任編輯:劉夢甜
網頁編輯:蘇偉